
江苏国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贾晨律师表示,厂商对经销商负有一定的管理约束义务,这种义务来源于经销合同的约定或者行业惯例准则等。“兑奖二维码被提前兑付,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作为品牌官方,应全面彻查给予消费者正面回应,杜绝此类事件重复发生。”此前,王先生一直在积极维权。7月28日,王先生告诉记者,他已于7月27日收到了银鹭通过企业银行账户转来的赔偿款10000元。然而,令他没想到的是,银鹭在转账附言中竟直接写他“敲诈”,对此王先生表示实在难以接受。随后,王先生向当地警方报警。
“我们内部确实是定性他是敲诈了,我们也报警了。”7月29日中午,银鹭市场部负责人刘女士向记者表示,10000元赔偿确实是双方协商确认的金额,这笔款项主要用于弥补王先生此前投诉维权耗费的时间、精力,“希望通过赔偿能安抚王先生,但他在这个基础上还提了更高的要求,而且在此期间他持续在网上发布相关文章,我们认为他的行为就是敲诈。”在调查采访中,银鹭官方工作人员曾向记者表示,一切以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理结果为准。王先生告诉记者,他已收到了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复:对于他的诉求“不予立案”。同时,该局要求厦门银鹭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严控产销全流程,加大经销商约束管理力度。对于双方分歧,建议诉求人通过民事诉讼、仲裁等其他途径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。先生说,“我本来以为在银鹭官方赔礼道歉后,这件事就能圆满结束,没想到他们竟然在赔偿的最后一步还不忘恶心我。”王先生告诉记者,7月27日,他收到了“厦门银鹭食品集团有限公司”官方账户转出的10000元,也就是银鹭市场部工作人员申请的赔偿。然而,在查看转账备注时,王先生大为震惊,转账附言中赫然写着“客诉处理(王*敲诈)”。王先生见此情况立即致电银鹭市场部相关负责人,追问其转账附言的含义,然而对方全程回避、不予正面回应,仅表示可以追加赔偿。“企业这样随意给我扣上敲诈的帽子,已经涉嫌损害我的个人名誉,整件事的性质已经完全变了。”王先生说,“我与银鹭官方的沟通全部都有记录和录音,我从来没有胁迫他们对我进行赔偿,他们这样诽谤我,我肯定不能接受。”“我要求银鹭官方针对转账附言内容作出合理解释,并就此公开致歉。”王先生说,“若银鹭官方回避回应,我将保留提起民事诉讼、行政复议等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。”针对在赔偿转账中附言备注王先生“敲诈”的情况,刘女士坦言是公司财务人员出现了“操作失误”。刘女士表示:“客观上讲其实是我们财务的问题,我也非常不好意思,理论上讲我们在转账的时候不应该备注这句话的。”据介绍,目前银鹭官方正在等待警方调查的结果。来源:都市现场【来源:潇湘晨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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